近日,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案件。孙某因为患有皮肤病,医院护士李某某向孙某推荐了微信购药渠道,称和医院售卖的是同一厂家生产的胶囊,还可以给孙某邮寄。
出于对护士的信任,孙某便从李某某处购买了此种胶囊。和孙某一样,22名患者从李某某处购药服用后,发现不仅没有效果,反而出现副作用,便向公安局报了警。经调查,李某某与赵某(另案处理)商议,由赵某生产假药后,以每盒50元、70元、9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李某某,再由李某某利用其在某中医院任职的便利条件,获取服用该药的患者资源,以医院名义通过微信向患者销售。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赵某共计生产假药9648条,李某某销售9198条,非法所得140余万元。经审理,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851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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