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消息,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北京市网络直播带货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该文本系全国首个专门针对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与直播间运营者之间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旨在厘清双方权责,填补第三方商品推广监管空白,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据了解,示范文本的主要约定内容包括持照经营、信息公示、账号变更、知识产权归属以及消保责任。
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引导直播间运营者持照经营;
合同约定直播间运营者公示自身经营信息、商品实际销售者信息、人工智能应用标识等,敦促直播间运营者诚信开展经营活动。
直播间运营者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平台经营者申请变更直播账号注册人的实名认证主体信息,有利于直播间的持续运营,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及相关责任的承担。
直播带货过程中产出的音视频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直播间运营者所有,同时约定平台经营者有权在平台内免费使用,对双方的权益均有保障。
直播带货平台和直播间运营者都是交易环节的重要参与者,因此也专门设置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明确相关责任,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即日起,公众可登录首都之窗或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下载文本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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