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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坐落位置
房屋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出租房房产证(宅基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内相关物品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房屋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以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1.租金标准及支付时间
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按半年付/季度付(金额为¥:________元),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乙方应于收房时交付第一期租金,此后乙方应提前10天支付下一次房租租金。
2.押金
乙方先行支付押金___元,于乙方第一次交付租金时一并支付给甲方。待租赁关系完结时,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抵偿/结清相关费用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其它费用
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费、宽带费等相关费用,上述费用乙方可自行缴纳,也可委托甲方代为缴纳。
4.支付方式
乙方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给甲方。
第四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1.甲方应保障出租房屋的安全及正常合理使用,并对属于甲方责任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等价赔偿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等。退租时,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六条 续租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房屋优先租赁权。
第七条 转租
若乙方欲转租房屋给他人,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他人的承租行为共同向甲方承担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转租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后解除。
3.甲方在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单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另行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赔偿违约金_____元。
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单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赔偿违约金_____元,并有权不退换押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应付款项时,应向甲方承担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标准: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倍标准,自应付之日起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第十条 免责条款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从事违反法律规定事项造成的自身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间,若非甲方原因所致乙方或他人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房屋内出现人身伤害、坠落物体砸伤他人等),损害结果由乙方或他人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甲方被承担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究追偿。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承诺各自的有效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上述各方送达地址为履行本合同及涉及纠纷时所发送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往来函件、法律文书等有效送达地址;若上述地址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将及时通过书面方式变更事宜通知其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事宜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服务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摁印后生效。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