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P/IP是应用最广的网络协议族,但是它不代表网络协议的全部(需要说明的是,TCP/IP协议不是TCP和IP这两个协议的合称,而是指互联网整个TCP/IP协议族),即便是在它”转正”成为互联网基础协议的上世纪80年代,网络技术领域也已形成了八种完整的协议族,各自光荣绽放。而在经历了近50年的发展后,今天网络协议种类已达几千种之多。
八大家族传奇
下面是一张网络协议关系图,列举了曾经或正在闪耀星光的网络协议技术族。其中包括TCP/IP、Novell NetWare、IBM Protocols、ISO、DEcent Phase IV、XNS Xerox Network System、Apple Talk、Banyan VINES。在这些网络协议光荣家族中,有的在竞争中不断完善自己走向成熟,有的则是在逐渐边缘之后被适配到别的协议中去,也有则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即便如此,我们从中依然能够感受到,在网络诞生之初网络协议技术领域洋溢出来的勃勃生机。
按图索骥,我们会发现这些协议族大多与某个公司相关联,其中有大名鼎鼎的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Apple(苹果公司),还有人们相对陌生的Xerox(施乐公司)、Novell(诺勒有限公司)、DEC(数字设备公司)、Banyan(企业网系统公司)。
在这些技术推动者当中,每一家公司单独拿出来都是一部网络发展史的生动注脚,他们或因锐意创新而蓬勃崛起,或因一着不慎而功败垂成。但是就对网络技术发展的贡献而言,其中一家公司必须提及,那就是施乐公司。
施乐是那个时代的神级存在。它发明了复印机、激光打印机、Windows下拉菜单、鼠标、图形用户接口(GUI)等等,它对网络世界的最大贡献是发明了以太网,如同TCP/IP、路由器的作用一样,以太网的出现是互联网获得加速普及的第三个引擎。
很明显,施乐是一家得之”智商”而失之”情商”的公司——
它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个人电脑,但市场上的第一台个人电脑却是IBM出品;
它发明了复印机,但最终佳能成为了复印机行业的领导者;
它发明了激光打印机,而一度在商业上最成功的是惠普;
它推出了页面描述语言Postscript,而该领域最成功的厂商之一是Adobe;
乔布斯直接、盖茨间接”偷师”施乐,将拥有鼠标、图标和视窗的图形界面衍生为Macintosh和Windows;
施乐发明了以太网技术,但却让思科成为了最大的受益者……
一望而知这是一家有故事的企业。但我们需要致敬,网络协议史诗般的进化,就是由众多像施乐这样的伟大企业推动而成。
上世纪70年代中期,施乐根据他们对互联网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一套被称为XNS的网络协议软件。由于它的市场开发较早,所以XNS得到了大多数局域网公司的采纳。每家公司都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使它更符合自己的系统。其中最著名的修改是诺勒公司做出的,它直接成为IPX(网间报文交换)协议。对于这个协议,一些资深游戏玩家应该比较熟悉,大部分可以联机的游戏都支持IPX/SPX协议,比如红警、暗黑破坏神、星际争霸、反恐精英等。但如今,如果你确定不在局域网中联机玩游戏,那么这个协议就将变得可有可无。诺勒公司是一家老字号网络公司,在上世界80—90年代曾经垄断了整个网络市场,占据超过70%的市场份额,后来由于公司策略失误一蹶不振。
Novell NetWare是诺勒公司提出的网络协议族,NetWare系统曾经被大量用于构建局域网;IBM Protocols当然是依托蓝色巨人当年在PC/服务器领域独占鳌头的优势,而且当时的IBM在网络领域也颇有建树,世界上第一个网络体系结构即由IBM公司提出(1974年,SNA);苹果推出的Apple Talk更多的是应用在Apple系列的个人计算机中。
TCP/IP惊险胜出
在网络诞生初期,发生在各大网络协议族系之间的博弈超乎我们的想象。在上世纪70年代初对互联网协议进行技术选型时,TCP/IP也并非天命所归。
施乐帕克研究中心(Xerox 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Xerox PARC)早期的网络研究工作已经产生了重要的技术影响,人们曾经一度在两者之间摇摆不定。
TCP/IP协议能够被选中并最终胜出,有赖于它的开放性。它支持多种操作系统之间的互通,不依赖任何特定的计算机硬件或操作系统,不依赖特定的网络传输硬件。互联网的一个关键理念是:它不只为一个应用程序设计,而是作为通用的基础设施,可以在其上自由开发新的应用程序,而TCP/IP所提供服务的通用性和开放性使这一理念成为现实。
此类”开放”与”私有”之争对ICT产业的影响一直显性地存在着,正如当年IBM PC以其开放兼容而席卷个人电脑市场。近二十年,一大批声名显赫的电信设备商在技术..从”私有”向”通用”转变的产业大势中逐渐掉队乃至消亡,例如北电网络等,而手机操作系统新贵Android则通过全面开放而以平地崛起的姿态迅速完成*圈地。如今,苹果扛起了”私有”阵营的大旗,但封闭可以使它的创新独树一帜,也可以让它轻易地滑向垄断者思维,后果难料。
权力游戏变奏
事实上,网络协议技术的发展一直都是以企业为主导,而在早期尤甚,原因在于那个时代的少数企业拥有着强大的影响力,对产业近乎形成垄断,企业私有标准往往等同于事实上的行业标准。
这些当时的主流科技公司对网络协议都有着自己的理解,都想通过网络协议限制别人的发展,*力推广自己的网络协议,以便垄断市场。显然这种想*阻碍网络的普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众多厂商各说各的好,致使网络设备昂贵,协议无法互通,这注定会让一些网络协议走向消亡。
但在后来的演进中,网络协议技术则都是以国际标准机构如ISO或区域标准机构如IETF等为依托,此时的企业主要以向其贡献技术并参与技术审议为主,最终的技术提案更是通过平等竞争、优中选优的评审方式而得以被标准组织采纳。
这种模式能够被接受,在于网络世界已经庞大到任何一家企业都难以左右,以标准组织的标准化为基础的技术开放和透明,已成为网络协议技术在广阔地域发挥作用的基本保障。
网络协议标准的主导者发生了变化,但网络协议技术创新的主体依然是企业。当然,对于直到1994年才见到互联网真容的中国来说,中国企业根本没有机会参与到早期网络协议技术创新中去,这种局面的真正改观还要到2000以后。